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要求及《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宝职院发〔2008〕16号)规定,现就我院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对象及条件:
(一)评定对象:
我院高职(不含五年制大专)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学生。
(二)评定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2、对于极个别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且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对于这部分人选,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评审条件,做到宁缺毋滥。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三、名额分配(暂定):
预算指标下达,参考陕西省教育厅上年度国家奖助学金预算及各二级学院二、三年级高职学生人数,指标分配名额为:
医学院5人;中医药学院2人;凤翔师范学院1人;财经商贸学院1人;机电信息学院1人;生物与建筑学院1人。
四、评定条件及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及有关要求,开展评定工作。
(二)初审名单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材料。
国家奖学金送审材料如下:
(一)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正式文件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
(二)《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成一张A4纸,不要装订。申请审批表正面除申请人签名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反面全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申请理由”栏200字左右,“推荐意见”栏100字左右,“院系意见”栏30字左右;二级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和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二级学院公章代替领导签名;申请审批表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三)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不得以内设部门的公章代替。
(四)送审原始材料:
1.二级学院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2.二级学院评审材料的会议记录复印件;
3.二级学院公示(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情况的照片(电子版);
4.参评学生申请书;
5.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公章;
6.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
7.学生各类荣誉的证书复印件一份,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中“获奖栏”顺序排序;
8.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按照教财厅函〔2010〕16号要求提交详细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17号)和《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7〕93号)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尽快组织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并按时将评选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二)、各二级学院在组织评审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不得随意调整资助标准和增减名额,要严肃纪律,确保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到位。建立健全评审组织,强化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公示制,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师生监督。
(三)、对在评审过程中虚报、瞒报受助学生等行为,学院一经发现,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2019年9月30日
报送地点: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同乐
联系电话:0917-3568039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17日
附件1
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院系:学号:
基本 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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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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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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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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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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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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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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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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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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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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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情况 |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 |
必修课门,其中及格以上门 |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主要 获奖 情况 |
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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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理由 (200字) |
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月日 |
推荐 理由 (100字) |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月日 |
院(系) 意见 (30字) |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院系公章) 年月日 |
学校 意见 |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校公章) 年月日 |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各高校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下载或复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组织人员认真填写。
1.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为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8年秋季学期填表,应填写“2018-2019学年”,以此类推。
3.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4.表格中获奖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统一规定为年级专业排名。
5.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6.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人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7.表格中“院系意见”栏需填写30字左右的审查意见。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8.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加盖院(系)公章,不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在“院(系)意见”栏中说明。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9.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学校审查,不需随表报送。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高校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