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 理 咨 询 协 议

来源: 时间:2010-07-11

心 理 咨 询 协 议

亲爱的同学:

我院心理咨询中心免费为在校学生进行咨询服务,为了保证心理咨询的有效进行,规范心理咨询的过程,双方需要签署下述的协议,请您在咨询前详细阅读此协议。

1.中心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网络和面谈四种咨询方式,来访者

权选择,但需提前与中心联系协商。

2.咨询时,来访者有责任向咨询师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由于来访者故意隐瞒或者扭曲资料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来访者自己负责。

3.来访者须在每次咨询或咨询后,预约下次咨询时间.来访者请准时在预约时间到达心理咨询室接受咨询或治疗.

4.来访者如果要改变或取消已经预约好的咨询时间,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如果来访者违反此条超过3次,则取消其免费咨询的资格。

5.来访者如果在未取消预约时间的情况下迟到,咨询师可以不相应延长咨询时间。

6.中心严格执行咨询保密制度,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及咨询内容将得到妥善保管。来访者在咨询过程中所叙述经历,体验,未经其本人同意,咨询师不得公布或传播这些信息。如确因工作需要而进行案例讨论和督导,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则会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您的有关信息。

7.来访者有权对自己的隐私保密,对咨询人员录音、录像有知晓权和否决权。

8.如果来访者的行为可能对自己或他人构成严重伤害,则咨询师可以不坚持保密原则.

9.咨询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均属于正常:咨询人员回避或委婉拒绝做咨询;咨询人员主动提出转介的要求;过于超时,咨询人员主动提出咨询终止的要求。

来访者签字:

心理咨询中心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