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风纪律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10-24

各系、分院:

为加强院风、学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生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迎接学院“示范性建设评估”检查,落实整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集的相关意见,拟在全院开展为期一月的“学风纪律安全教育月”活动。具体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9月25日—10月24日

二、活动内容

1、学风、班风教育:倡导优良学风,营造崇尚先进学习的氛围;重点整顿上课迟到早退,上课睡觉,学习不主动、认真等行为。利用主题班会、政治学习等活动形式,学习学院规章制度,开展“讲文明、树班风”大讨论活动。

2、纪律教育:整顿课堂纪律、晚自习纪律,整顿校园教学秩序,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

3、安全教育:加强财物安全、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意识等教育,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4、早操整顿:针对部分学生早操旷操、集队速度慢、早操质量低的现状,开展早操专项整治活动。

5、劳动卫生整顿:认真按时打扫教室、宿舍及今年新划分的清洁区域卫生,不乱丢乱扔垃圾,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对随意破坏环境卫生行为严厉整顿。

6、作风整顿:严厉整治打架斗殴、聚众寻衅滋事等恶劣行为,严厉整治旷课、随意离校、不按时返校的行为,对违犯者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和惩治。

7、学生公寓整顿:严厉整治宿舍卫生脏、乱、差,垃圾随意堆放,不按时休息,夜不归宿的行为,禁止私自使用违规大功率用电器。开展公寓文明建设,建设优美的公寓环境,完善公寓内部制度,开展丰富多彩的公寓文化活动。

三、活动形式

各系、分院要成立“学风纪律安全教育月”自查小组,并制订工作安排计划,按照计划从学风、班风,纪律,安全,早操,作风和学生公寓等七个方面进行排查、整顿。

(一)初期自查、宣传阶段

各系、分院在活动月第一周(9月25日至9月30日)自行安排一次集中大检查,对公寓安全卫生、学生到课出勤情况、晚自习出勤情况和夜间就寝请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存在问题,有针对性的制订教育、整顿工作安排计划。并在学生当中开展“示范性建设评估”工作的宣讲活动,使学生充分了解该项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学生处将在9月29日至30日对第一阶段教育活动进行全面检查。

(二)中期教育、整顿阶段

各系、分院在活动月第二至四周(10月5日至10月17日)根据整顿工作安排计划,通过主题班会、校纪校规学习、思想教育、专项检查等多样的形式,有针对性的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集的相关意见和问题以及学生学习生活存在的问题,如晚自习纪律、学生安全等进行教育并力行力改,以迎接上级部门的评估检查。学生处将在10月6日至7日对活动开展工作进行抽查。

(三)后期总结、评比阶段

各系、分院在活动月第五周(10月20日至10月24日)安排一次全面检查,对整个活动成果进行验收,并作出总结,将书面总结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学生处。学生处要对各系、分院的总结材料和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并召开总结大会,对学风纪律安全教育成果进行通报。

四、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系(部)、分院要把这次“学风纪律安全教育月”活动作为迎接“示范性建设评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各系、分院学工办认真组织学生重点学习《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生管理规定》、《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示范性建设评估”相关知识等各项管理规定。

2、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努力将工作渗透到学生日常行为的规范中。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骨干工作和模范作用,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促进校园环境和秩序建设。

3、针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集的相关意见和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顿。各系、分院要结合学风、纪律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特别是学生纪律意识、日常行动规范等。学工办要加强检查、督促和考核。

4、认真落实,务求实效。各系、分院要结合实际,真抓实干,抓出成效,并形成长效机制,促进院风、学风建设上一个台阶。

5、本次“学风纪律安全教育月”活动,各系、分院要认真总结,学生处将进行评比,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学 生 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