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用人单位:
为确保新学年勤工助学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勤工助学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9—2020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做如下安排:
1、2019年9月3日至9月6日,各二级学院、用工单位核定、报送本部门2019—2020学年勤工助学所需岗位人数,岗位设置要求,填写《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计划申报表》纸质文档盖章后交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2019年9月9日至9月12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院勤工助学专项资金核定各二级学院、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岗位数。
3、2019年9月16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各二级学院、用工单位反馈核定的勤工助学岗位人数,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申请、填写《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申请登记表》,各二级学院、各用人单位须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取得资格的学生《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申请登记表》、《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录取名单》、《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协议书》纸质文档、电子文档送交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4、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学生于2019年10月8日后报到上岗,有意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因学院暂无合适岗位而未能参加的学生进入学校勤工助学储备名单,以待学院有合适岗位再行安排。
5、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6.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可参照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人民币,最高上浮比例为20%。
附件:1.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计划申报表
2.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登记表
3.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录取名单
4.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协议书
5.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报酬发放表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3日
附件1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计划申报表
申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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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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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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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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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人数 |
人 |
其中拟用 |
男生 |
人 |
女生 |
人 |
用工时间(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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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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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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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酬标准 (元/小时或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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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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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金额 (元/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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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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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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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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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学院学生资助 管理中心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学生处 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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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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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此表由为院内用工部门负责填写,一个部门设有几个勤工岗位的,请按岗位分开申报,填表人对此表格内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用工单位保存,一份交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附件2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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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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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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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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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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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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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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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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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贫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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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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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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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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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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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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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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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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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二级学院 意 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用工部门 意 见 |
用工岗位名称: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学生处审核 意 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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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用工单位保存,一份交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附件3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录取名单
用工部门: 年 月 日
序号 |
二级学院 |
专业班级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学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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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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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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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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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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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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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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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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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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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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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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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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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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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负责人:
注:此表一式两份,由用工部门填写,一份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份留存本部门备案。
附件4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协议书
甲方(用工部门)
乙方(学 生)
丙方(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为保证学院勤工助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用工部门及学生的合法权益,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合作的原则,经慎重协商,甲、乙、丙三方均遵守《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并达成如下勤工助学用工协议。
一、协议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试用期为 。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承担 工作,具体要求为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承担此项工作。
三、工作报酬和考核
(一)勤工助学岗位津贴除特殊岗位,由用工部门和学生处共同商定外,用工部门一般岗位的岗位津贴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人民币。
(二)用工部门每月进行工作时间统计和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到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计划财务处按时给学生发放工作报酬。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甲方负责乙方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
(三)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考核。
(四)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在明显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工作。
(五)甲方不得组织乙方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
(六)甲方不得打骂、体罚学生。
(七)甲方若有依据认为乙方工作表现不合格,并不能胜任工作要求,可以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调整和解聘。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自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不得以勤工助学为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影响自身的正常学习。
(二)勤工助学活动中,乙方因自身原因损坏甲方的劳动工具和设备,由乙方负
责赔偿。
(三)乙方若中途终止勤工助学,应提前向用工部门提出,并做好工作交接,同时向学工部门汇报相关情况,若未经协商私自离岗,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参加勤工助学学生的选拔、推荐、调整工作。
(二)负责调节学生和用工部门之间的劳务纠纷,依法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三)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影响学业并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或违反用工部门工作岗位规章制度的学生,应暂停或取消其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资格。
七、协议的终止、续订和解除
(一)协议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协议即行终止。如双方同
意续订,应提前一周办理续订手续。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1.在试用期内经考查不合格者;
2.患病或因工负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4.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屡教不改的;
5.其他不遵守勤工助学管理规则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丙方可以解除协议:
1.收到院系纪律处分的;
2.有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不及格的;
3.有奢侈浪费及明显存在高消费行为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协议: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没有按协议向乙方支付工作报酬或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八、乙方离开工作岗位前,要认真做好移交工作
九、甲乙丙三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后生效,三方都要认真履行。在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协议以外新的情况或需要变更的其他事项,应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章/签名: 签章/签名: 签章/签名: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