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高职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9-26

各二级学院:

为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减免暂行办法》(宝职院发【20131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9-2020学年度学生学费减免工作安排如下:

一、减免对象:

在校注册的全日制高职二年级(或五年制大专四年级)及其以上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孤儿、烈士子女及当年家庭突遭不幸的学生。

二、 减免额度与标准:

1、学费减免比例控制在减免对象的5%以内。

2、学费减免额度根据申请者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困难程度,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研究确定,学费减免分为全免和部分减免。

3、符合减免基本条件的学生,可按以下标准减免:

⑴父母均已去世确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减免全部学费;

⑵烈士子女及当年家庭突遭不幸的学生中,家庭经济状况且在宝鸡市困难线以下者免部分学费;

减免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减免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填写《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减免学费审批表》,如实提供家庭详细住址、家庭成员、经济收入及申请的理由等,并提供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2、年级或专业评议小组评议。由学生所在年级或专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的申请,核实该生基本情况、证明材料等,经民主评议后,确定初选名单报各二级学院认定小组;

3、各二级学院认定小组认定。认定小组根据评议小组上报的学生名单及材料,客观、公正地进行学费减免评审工作。经审查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在本二级院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各二级学院将拟申请学费减免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学生本人申请、减免学费审批表和证明材料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院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审定。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四、要求:

1、要努力做好困难学生的教育工作,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艰苦朴素、积极进取;

2、要通过家访等形式认真调查落实减免学费学生各方面的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

3、告知学生必须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收入状况,必须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原件以备学院调查核实;

对在减免学费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除收回全部减免学费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对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各二级学院务必于11月15日前完成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整理上报工作。

附件1: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减免学费审批表

附件2: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减免学费名单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6日


附件一: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减免学费审批表

二级学院名称: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学院  专业  

户籍所在地城市名称

家庭人口

总数

家庭人均年收入

收入主要来源

家庭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二级学院公示结果和审核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学院资助中心审核意见:

 

 

负责人 (公章)      

 


附件二: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减免学费名单

二级学院名称(签章):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序号

学号

姓名

学生情况描述

身份证号码

专业和班级

学费标准(元)

减免金额(元)

银行卡号(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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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